国庆大假马上就要到来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被称新旅游法)也将在10月1日这天正式实施。今日,成都市消费者协会针对市民国庆出门旅行做出提示,建议广大消费者出行前仔细阅读旅游法,并注意这五个方面。
首先,选择诚信度高、物美价廉的旅行社。要查验旅行社是否取得了旅游行业经营许可、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网购旅游者须查验其主页上是否标明业务经营许可信息,与口碑较好的正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旅游法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明确禁止后,部分旅游项目的价格上涨,消费者要依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产品。
其次,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对旅游合同和行程单要仔细阅读,内容应包括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行程安排,成团的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标准,游览、娱乐、自由活动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包价旅游合同须载明委托社、地接社以及导游服务费等内容。
第三方面,消费者要依法合理行使权力。因未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或接受组团社委托的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旅游行程开始前可向第三方转让合同;遇不可抗力影响行程的,可选择解除合同或按旅行社安排变更合同,并按实际支出退款及增、减费用。有权拒绝小费、另付费项目或到指定购物场所购物。在人身财产遇到危险时,有权请求经营者、政府和相关机构救助,但应支付相关费用。
再次,消费者也需要守法履约。旅游法规范了旅游者的基本义务,一是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及风俗。二是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三是安全旅游,理性对待突发事件及配合应急处置,并鼓励和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
最后,消费者尽量妥善保管好相关凭证。随身携带旅游合同、行程单以及行程中所产生的票据,如遇到消费纠纷,可及时向旅游执法、工商、消协等部门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