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您好:
你反映“无证培训机构复工复学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处置,现回复如下:
根据你的反映,确认该机构还未办理办学许可证属无证办学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9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19〕18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无办学许可证,任何公司、个体、社会组织不得以“教育咨询”“教育科技”“文化艺术”“课外辅导”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教育培训以及成人助学类文化教育培训活动。
在疫情防控期间,遵循“健康第一、安全至上”的原则,按照省、市教育和卫健部门对2020年春季开学工作的要求,经郫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郫都区教育局会同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属地街道(镇)四单位对全区有证合法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联合验收, 150所有证合法的合格名单已于5月1日在 “郫都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同时还将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郫都发布”公众微信号、各街道官方微信号等平台上转载,准予5月6日后线下复课复训。凡未在以上平台公示的校外培训机构,均为无证办学机构或未通过复学评估验收的机构,不得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教育培训活动以及成人助学类文化教育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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