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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考虑改善型住房居民的合理诉求[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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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6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前成都的限购政策也执行多年了,二套以上房产无法再购买新房。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有改善目前居住环境的需求。政府是否能够研究调整针对此类市民的政策,在一定年限后提供购买新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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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成都市住建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9月16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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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6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9月16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成都市住建局
发表于 2020-9-16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
   您好!您对我市购房相关意见建议,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为坚定不移地推进落实好房地产长效管理调控机制,在学习借鉴深圳、无锡和沈阳房地产市场调控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当前实际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购房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是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综合运用行政手段完善政策调控的实际举措,实现了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保持了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成都市住建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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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1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www.mala.cn/thread-16000810-1-3.html
这回复,等于没有回复!

发表于 2020-9-23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改善居住环境不是投资,难道不可以卖掉之前的,买新的吗?

发表于 2020-9-24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等于没回复,希望政府能够充分调研,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重新考虑家里就一套刚需住房,为改善目前生活环境包括教育环境,想卖掉换房子的刚需合理需求。政策不能一刀切,把一套刚需卖了换房子归为投机炒房行为进行遏制。增值税2年调整到5年进行税控可以理解,但应该排除一套房的买卖和交易流通,针对2套房以上家庭或炒房者税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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